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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增收逾百亿 三类公司受益明显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0月11日 04:49 作者 张珈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10月11日证券时报第25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张 珈
  国家发改委日前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拟在全国推行居民用电“阶梯式累进电价”。分析人士指出,实行阶梯电价后,预计整体销售电价得到提高,将增强电网类、发电类及电力设备三大类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其中直接受益的是文山电力、桂东电力、明星电力等拥有电网资产的上市公司。
  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合计4571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12.55%。此次发改委在征求意见稿件中设计了两个方案,根据第一套方案,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70%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维持现有电价,剩余30%的用电量将提价,提价幅度为0.05-0.2元/度。假设平均提价0.125元/度,以2009年居民生活用电量的30%计算,电网企业将每年增收约170亿元。
  目前A股电力上市公司以发电类为主,电网类公司包括乐山电力、西昌电力、桂东电力、明星电力、文山电力以及郴电国际等。银河证券电力行业分析师邹序元表示,在上网电价没有调整的情况下,此次用电销售终端调价对电网企业形成利好,不过,对文山电力、西昌电力等拥有电网资产的上市公司而言,电网业务在营业收入中比重较小,因而相关上市公司受益程度较为有限。
  表面看来,此次居民用电实施改革只涉及到销售电价,与发电类上市公司的上网电价无关,因此发电类上市公司难以直接受益。但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居民用电改革可能成为上网电价调整的契机。从公开资料看来,目前我国的上网电价比较低,其中水电价格尤其低。有分析人士指出,此次电价调整之后,电力价格进一步理顺,发电企业的收入有望提高,由于东部和南部地区用电量较大,具有区域优势的发电类上市公司将受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执行居民用电阶梯式电价后,电网企业收入将有所增加,增收部分将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包括弥补节能减排等环境成本增支因素,以及弥补由于燃料成本上涨增加的电网企业购电成本,此外还用于居民用户电表改造支出,今后“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电网经营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
  由此看来,居民用电改革将增加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电表的投入,对相关上市公司形成利好。我国目前以火力发电为主,环境污染成本较大,居民用电调整之后,将加大对电力脱硫的投入。电力环保设备行业中,主要从事电力除尘、烟气脱硫的有菲达环保、龙净环保等上市公司。此外,由于智能电表是适应阶梯式电价的最佳电表,目前上市公司中涉及该业务的有科陆电子、浩宁达、许继电气等,预计将因此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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