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22日 03:45 |
作者: |
夏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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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深圳市政府在扶持中小企业上市工作方面可谓不遗余力。 首先,早在2009年3月,深圳市政府就印发的《关于扶持我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若干措施》明确规定,在国内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资助总额每家最高可达310万元。 其次,为统一研究制订深圳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政策措施,深圳组建了市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上市培育办)的专门机构,协调解决影响深圳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各种问题。 最后,值得关注的是,《深圳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入立法程序。有望于年内出台。据了解,此次深圳采用特区立法的形式进行了许多创新,包括从法律上给“专项资金”定位,对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予以持续稳定的财政支持。(夏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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