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督导辖区券商落实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规定 |
|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04日 02:00 |
作者: |
游芸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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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游芸芸 本报讯 近日,深圳证监局召集辖区内17家券商相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召开了座谈会。深圳证监局明确提出,证券公司要立即着手修订与《规定》相关的公司制度和业务规则,完善合规与风控组织体系,消除可能被采取监管措施的违规情况。 《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已于5月1日正式施行。深圳证监局表示,落实《规定》应该成为辖区券商今后一个时期经纪业务的重点工作。首先,券商要组织经纪业务相关员工认真学习《规定》并领会到位。第二,要对照《规定》要求逐条进行自查,查找差距、制定整改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在两周后向深圳证监局提交自查报告。第三,要立即着手修订相关的公司制度和业务规则,完善合规与风控组织体系,消除可能被采取监管措施的违规情况。第四,要进一步加强客户服务工作,继续保持经纪业务的优势地位。 据介绍,目前深圳辖区内大部分证券公司均已就《规定》组织了内部学习,并从制度修订与落实、流程改造与优化、系统升级与完善等方面拟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国信证券和招商证券在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将工作重点放在“客户回访、风险测评、客户交易监控、营业部负责人管理”等重点方面并制定了具体措施;安信证券、中投证券和长城证券逐条对照法规全面梳理了公司现行做法中与法规不一致的情况,并准备分步骤落实到位;平安证券、世纪证券和众成证券则制定了具体的整改落实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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