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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房不认贷”二套房政策操作有难度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4月23日 04:48 作者 杨晨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04月23日证券时报第13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见习记者  杨 晨
  本报讯  银监会日前明确表示,二套住房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认定。由于二套房相关细则还在制订当中,政策尚未明朗,专家们的解读众说纷纭。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二套房贷新政力度前所未有,但是在操作上存在难度。
  力度前所未有
  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在其最新博文中表示,上周出台的房产新政只是个开始,真正的重拳也许还在后面,尚有许多未确定因素。
  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表示,此次国务院的调控力度前所未有,目的就是为了打击囤积炒房,二套房贷政策虽然严厉,但地少人多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严厉的政策是符合房地产业长远发展的。上海社会科学院房地产业研究中心学术部主任陈则明认为,这些调控政策只是序幕,如果还是不能打压高房价,他预计下一阶段变种的物业税可能会出现。
  改善型住房需求受冲击?
  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表示,如果居民需要改善住房条件,并且已经将手中的首套住房售出,再次购买房屋时可以视作无房户,但前提是要排除投机购房的情况存在,以后需要出具房管部门、居委会或者单位的证明。
  合富置业首席分析师龙斌认为,二套房贷新政的导向是为了防止过度投资,但是以房屋数量而不是贷款来认定二套房,脱离了换房实际,操作性不强,因为资金雄厚的投资客不会在乎增加一点成本,而且还可能打击了部分对改善型住房有合理需求的普通居民。
  陈云峰认为此项规定不合情但合理。他表示,没有任何政策是完美无缺的,目前国家一系列调控政策就是为了打击炒房,而区分购买改善型住房和投资买房太难,为了打压疯狂的楼市,严厉的调控政策是必须的,应该也可以得到多数人的支持。
  异地买房如何认定?
  杨家才表示,商业银行的信贷登记系统可以查询到放贷情况,但要想准确判断住房套数主要还是以房管部门的登记信息为准。
  龙斌指出,现在中国的流动人口非常多,“以房管部门的登记信息为准”只约束了本地居民,对外地居民没有影响,只有各个政府部门之间能够信息共享、职能互补,才可以达到调控的目的。
  陈云峰也表示,房管部门现在完全有能力了解当地居民的购房情况,但是在跨地区的信息共享上还存在问题。不过,日前出台的“外地人购房必须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条款很好的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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