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5日 04:06 |
作者: |
桂衍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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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人士透露,今后证券公司营业部转让需以区域为单位进行 证券时报记者 桂衍民 本报讯 证券公司营业部出让或将出台新政策。证券时报记者日前获悉,监管层目前拟出新规,要求今后证券公司营业部在转让时需以区域为单位进行,单一营业部转让或被叫停。 据接近监管层的人士透露,监管部门将从明年开始对证券公司营业部转让实行新的规定,单一证券营业部不得进行转让,如果转让,必须将一定区域内的全部证券营业部进行转让。分析人士认为,证券公司营业部实行区域转让政策,其实早在去年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中就有所表示。 去年5月16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其中明确要求:“证券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收购、撤销证券营业部的,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相关转让方必须是基于调整发展战略、实行业务整合的需要,转让全部或者一定区域内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 今年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撤销分支机构审批》再次明确:“证券公司收购证券营业部的,应当具备设立证券营业部的条件;具备区域内设点条件的证券公司,只能收购所在区域内的证券营业部。相关转让方应当是基于发展战略、调整网点布局、实行业务整合的需要,转让全部或者一定区域内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 广东境内一家中型券商总裁对此表示,在行情好时,上述规定对证券公司几乎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因为对券商而言,一个营业部至少相当于一个中型企业,想买都来不及,基本没有愿意出售的。“营业部挂牌出售都是行情不好时,营业部不仅无法盈利,甚至出现亏损。” 伟海证券精英网对全国证券公司营业部价值排行榜显示:3178家参与该排行的证券营业部在2008年平均价值为8559万元;价值最高的国信证券深圳红岭中路证券营业部价值达到了32.83亿元;价值过百万元的营业部达3140家,价值处于万元之下的证券营业部才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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