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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华有线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0月16日 03:12 作者 范彪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10月16日证券时报第13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本报讯  歌华有线(600037)近日从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领取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根据相关政策,公司自获得上述认定的三年内(即2009年至2012年),所得税税率按15%的比例征收。(范 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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