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15日 03:3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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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针对广东等省公布的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工资指导线下调符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为了发挥工资指导线的引导作用,应使企业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职工工资作为企业自主分配的基本形式。 这位负责人说,各地区主要以本地区年度经济增长率、劳动生产率、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城镇就业状况等相关因素,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协商确定本地区年度工资指导线水平。 由于上述宏观经济指标每年都处于变动之中,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工资指导线水平的变动。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广东等一些东部沿海地区,由于外向型经济所占比重相对较大,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尤为突出。在这种形势下,一些地区下调了2009年工资指导线水平,这符合当前经济发展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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