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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调工资指导线须慎重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8月11日 02:53 作者 魏文彪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08月11日证券时报第3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魏文彪
  8月4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广东省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上线(警戒线)为12%,下线为零或负增长。7%的基准线比2008年的10%下降了3个百分点,而下线为零或负增长也是近年来首次出现。除了广东外,在已经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几个省中,也都相应下调了今年的工资增长基准线。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工资由市场决定,所以各地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只是起到一个引导作用,而并不能代替企业决定工资。但它是政府调控工资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以工资权威信息发布的方式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合同工资起引导作用,也是企业与工会双方通过协商谈判决定工资水平的重要依据。所以,地方政府“下调”工资基准线,有可能引发一些企业下调工资增幅、不涨工资甚至直接降薪。
  一些地方下调工资指导线固然是出于在发生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减轻企业负担的良好初衷,而且事实上也确是“先有企业然后才有工人工资”,但我国企业除劳动密集型企业之外,企业人工成本占产品完全成本的比例较低,所以下调工资增幅对降低企业成本并不能起到多大作用。但这却对劳动者生活的影响却是非常明显的,因为工资就是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全部经济来源,企业下调工资增幅甚至降低工资,将会直接影响乃至降低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
  如果放在更为宏观的背景下考量,政府下调企业工资指导线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就不仅仅限于可能降低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了,还可能如陈杰平等人所担忧的拉大社会收入差距。因为当前企业劳动者属于收入最低的社会群体之一,其工资水平与其他群体原本就存在较大差距,如果因为政府下调工资指导线引发企业降薪,其与其他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无疑将会进一步增大,从而会进一步扩大当前业已较大的社会贫富差距;另外,这将会对扩大内需起到抑制作用,如果因为降薪使消费受到抑制,企业生存与发展自然也就无从谈起。
  所以说,部分地方政府对于下调企业工资指导线,务必抱持慎之又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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