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05日 03:14 |
作者: |
袁振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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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走出去”的国际机遇 当前国际形势日趋复杂,金融危机已经从虚拟经济延伸到实体经济,并对全球经济产生严重影响。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直接导致矿产品需求放缓,从08年第三季度开始,一些重要矿产品价格开始出现下跌,部分矿产品价格跌幅达60%以上。受全球经济的影响,我国经济增速也开始出现下降,一些行业经营困难,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有所减少。但从我国情况讲,我们仍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发展、经济增长需要大量的矿产资源作为支撑,矿产资源短缺仍将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我们必须继续深化我国矿产资源“走出去”的战略。 面对当前全球经济危机,矿业市场步入低迷的形势,我国矿业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和全球资源分配面临着一个很好的机遇,我们应该紧紧抓住这个机会,积极与资源丰富的国家开展互惠互利的合作。对于矿产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但经济落后、矿产资源地质勘查与开发程度相对较低的国家或地区,我们可充分利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与其积极开展合作,赴这些国家或地区开展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工作,优势互补,在获得我国紧缺矿产资源的同时,带动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领域的发展,给当地人民带来实惠。 为“走出去”提供金融支持 “走出去”发展不足,究其原因,金融支持力度不够是一个重要方面。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杨涛指出,在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传统金融结构下,“走出去”的企业难以获得高效的金融资源。从目前国内所提供的金融服务来看,普遍难以满足“走出去”矿产企业的金融需求。其中,国内银行提供的服务刚刚起步,创新业务品种不多,一般商业银行提供的多是传统的担保业务,较为有效的只限于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的专项贷款或其主导的银团贷款。而我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同样以传统业务为主,其全球分布也很不均匀,难以在国外对“走出去”的企业进行有效支持。 中国矿产企业跨国发展的实践证明,对于尝试走出国门的企业来说,面临全新的市场环境,资信的建立需要时间,从当地获得资金难度相当大,资金障碍成为关系到“走出去”矿产企业能否在异国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金融业如何支持矿产企业尽快“走出去”,已经成为一个现实的课题。笔者建议如下: 一、不断创新融资模式。在支持我国矿产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金融机构在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母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不断创新,探索了多种可借鉴的融资模式。一是通过“基础设施和矿产资源联合开发”的模式,成功地组织了国内道路施工和黄金企业,如中吉乌公路与金矿联合开发项目。二是通过支持国内企业收购境外矿业公司股权的模式,如湖南有色收购澳大利亚堪帕斯资源有限公司股权项目、金川集团收购加拿大泰勒资源公司项目、中国黄金集团收购加拿大金山矿业有限公司股权项目。三是通过支持国内资源勘探单位、资源开发、生产及工程承包等企业联合起来建立境外资源勘探开发平台的模式,如河南国际矿业开发公司开发几内亚铝土矿项目。四是通过支持国内企业与国外政府开展一揽子合作的模式,如中电投几内亚水电与铝土矿联合开发项目。五是通过支持企业收购境外探矿权和采矿权并对矿山及下游产业链进行开发建设的模式,如中信泰富和中冶集团联合开发西澳磁铁矿项目、鞍钢集团公司与澳大利亚金达必公司合作开发铁矿项目、五矿集团和江铜集团合作开发秘鲁铜矿项目、中国有色集团赞比亚谦比希铜冶炼项目等。 二、完善金融机构的服务体系。银行不仅要为矿产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而且要全面参与到矿产企业的并购和资本运作中去。政策重点包括首先积极推动金融机构走出去、在海外推进银行混业经营与中间业务创新、提高银行在国际资本合作中的地位等,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有能力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全面服务。与此同时,还需要加快金融创新,其意义在于:一是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直接融资工具;二是有利于企业风险管理,如保险市场和金融期货等衍生品市场为企业规避风险提供了有效的保障,而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投资产品,也深化和拓宽了可供企业利用的金融市场;三是使资本市场支持延伸到国外,创新使金融资源的跨国流动更加便利,企业在国外更容易得到金融支持,如把外贸企业的应收票据进行离岸证券化,就能充分改善企业的流动性和资产结构。 三、改革外汇管理体制。为缓解矿产企业“走出去”的融资瓶颈,应当改革现有的外汇管理体制,取消在外汇资金来源审核、购汇审核、利润汇回等方面存在的不必要的限制,简化购汇和用汇手续;与此同时,还需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丰富外汇交易品种,继续发展外汇远期、掉期等衍生品种。这不仅有利于均衡的人民币汇率生成机制的建立,也有利于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减少“走出去”的后顾之忧。 四、建立“走出去”的投资保险和保证制度。矿产企业“走出去”进行海外投资会遇到一系列风险,包括一般商业风险、外汇管制风险和政治风险等。一般商业风险可通过商业保险来规避,但外汇风险和政治风险通常要由国家来分担。 因此,建立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是帮助走出去的矿产企业规避投资风险,尤其是政治风险的主要制度安排。我国现在只有出口信用保险,对矿产企业海外投资保险还没有创建。今后应着手建立海外投资保证制度。一方面引导国内商业保险实行“企业跟随”战略,将国内保险业务扩展到海外投资企业;另一方面国家应建立海外投资保证基金或海外投资保险公司,为矿产企业承担外汇管制风险和政治风险。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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