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6日 04:28 |
作者: |
蒋悦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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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近期在金融机构调研时,曾视察了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在指出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为打击洗钱犯罪、侦破经济犯罪做出了重要贡献的同时,还对今后的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发展方向。 笔者以为,随着我国反洗钱法律框架和制度建设的不断进步,反洗钱监管体系正呈现出日趋完善的势态,落实反洗钱工作责任制、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反洗钱网络,必将成为构筑具有中国特色的反洗钱监控新防线的关键所在。 我国反洗钱监控经历了“起步学习阶段”,已逐渐步入“成长成熟周期”。根据央行的数据显示,仅在2008年上半年,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就对675个重点可疑交易线索实施反洗钱调查1693次,侦查机关据此立案侦查102起,立案数量超过了2007年全年总数。 从目前单一的银行体系为主监控,向其他多行业监控渗透,是未来深化反洗钱防线的大方向。一直以来,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实际主体始终以银行为主,即使《反洗钱法》已经将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扩大到所有金融机构、以及有可能存在洗钱行为交易的“特定非金融机构”,且央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及《保险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的征求意见稿也已经公布,但是证券、期货、保险领域的反洗钱防线构筑非一朝一夕可成。而房地产交易、贵金属交易、珠宝交易等“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更是需要突破这些完全市场化机构的自身利益“瓶颈”方能初成。 管理学中有这样一个成功定律:成功的结果,就是用合适的方法在合适的体制下,执行合适的策略。这个定律在反洗钱执行中也同样适用,一些基层金融机构对于反洗钱责任的表象化问题,是值得警惕的反洗钱堤坝“蚁穴”。以扩大行业监控范围为“砖”,以强化基层责任制为“水泥”,是构筑我国未来反洗钱监控网络新防线的必然之选。 (作者单位: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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