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1日 04:1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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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四,证券时报·时报在线“维权3·15—投资者法律保护论坛”在北京演播室进行首场网络直播。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的杨兆全律师和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张远忠律师做客论坛,重点讨论了证券“打非”中的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根据统计,在1个小时的论坛直播中,投资者提出的各类问题多达百条。但因时间限制,两位嘉宾未能回答所有提问。为此,我们特别推出“投资者法律保护论坛专家答疑集锦”栏目,邀请维权律师对网友具有代表性的提问作解答,以飨读者。 ———编者 1、时报网友:过去在维护投资者权益活动中,最困难的倒不是发现侵权行为以及进行诉讼,而是在刑事判罚后,如何能够有效进行民事判罚?就这方面,不知道有没有什么高见? 杨兆全:非常同意这位网友的观点。原始股维权,关键是解决几十万上当受骗投资者的损失补偿。如果仅仅是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广大受害人得不到较好的赔偿,证券“打非”无疑是不成功的。所以,原始股的核心问题,是解决投资者赔偿的问题。 2、时报网友:之前经常有电话来问俺炒股票不?然后就是一通推销自己的软件或是拉会员。想问一下,他们是从哪里得到俺的电话的呢?对于这种骚扰行为,俺可以告他们吗? 张远忠:得到电话号码的方式有很多种。有不法分子从一些渠道套取客户信息,在网上进行兜售,也有可能是随机组合。目前这方面规定在法律上尚属空白,但如果实际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例如财产损失、精神问题,也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诉讼。 3、时报网友:如果没有相应的民事责任,一则无从让利益受损的原始股投资者得到补偿,二则不能有效提升违法成本。我觉得,现在证券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还是太低,尤其是附带的民事赔偿额太小。不知道有没有可能在这方面进一步改善呢? 杨兆全:确实如此。违法成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另一方面是进行民事赔偿。过去我们过分强调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忽视民事赔偿。对此,新证券法对此有所加强。但有些地方法院贯彻不力,对投资者的民事赔偿设置过多障碍,这也是导致证券投资领域违法泛滥的重要原因之一。 4、时报网友:我已经买了某公司的股票,但是前年公司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整改而一直处于停牌,请问我该怎么办?钱能否拿出来? 张远忠:公司在整改期间内,公司的股票不能买进,也不能卖出。只有在整改结束后才能再进行股票交易活动。如因公司财务造假,误信公司经营状况购买股票受到损失,可要求赔偿。 5、时报网友:如果已经买了未上市公司的股票,应该怎么办呢? 杨兆全: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或当地的证监局举报。 6、时报网友:目前对于投资理财如何界定是合法证券活动,还是非法证券活动? 张远忠:非法证券活动,就是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证券发行、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的相关规定,从事证券发行、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的活动。关于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承销、经纪(代理买卖)、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由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经营。因此,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承销、经纪(代理买卖)、投资咨询,均为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合法与非法区别表现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我们说它是合法的;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没有法律依据的时候,它就是非法证券活动。 7、时报网友:我2年多前被中介公司欺骗购买陕西利宝和中科航天的赴美上市股权。陕西利宝已经换了美国股票也已在OTCBB挂牌,中科的美国股票还没换。目前中科航天赴美上市几为骗局,现中介公司早已被工商局查封,我该怎么办? 杨兆全:首先,向公安机关报案,争取对中介公司和其他有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将罚没的财产返还受害人;第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股份公司、股东、中介公司和产权交易中心等单位向受害人做出民事赔偿。 8、时报网友:作为个人,若发现了非法证券活动应该怎么办? 张远忠:投资者遇到类似非法证券活动时,可向中国证监会驻各地派出机构进行咨询、举报。 9、时报网友:黑龙江哈尔滨宾县法院在受理联创非法集资案件后,宾县法院一审裁定原始股民事诉讼不应该由法院受理。是否符合国家四部委的文件精神。如果不符合,投资者的利益怎么保护? 杨兆全:宾县法院的裁定明显违反了《证券法》、《民事诉讼法》,也违反了四部门通知的明确规定。我们已经依法向哈尔滨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希望当地中级法院能够纠正宾县法院明显错误的裁定。此外,杨兆全投资律师团在去年向哈尔滨市委书记写信反映了宾县法院地方保护的问题,市委书记回信称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会公正处理。 10、时报网友:在香港注册的投资公司,能够在内地替客户进行代客理财吗? 张远忠:不能。而且大多数代客理财都是非法的,只有经证监会批准的证券公司有此经营项目方可。 11、时报网友:中科航天、科元克隆非法发行原始股,证据确凿、人数众多、数额巨大。但当地法院却判转让合法,请问有关的法律法规在陕西省为什么行不通?这样的判决结果还能拨乱反正吗? 杨兆全:陕西某些法院不作为和错误裁判,需要最高法院进行监督和纠正。 12、时报网友:要是根据电视或者其他媒体上的荐股买了股票却被套,可以追讨损失吗?找谁追讨? 张远忠:可以向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机构和个人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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