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6日 04:52 |
作者: |
向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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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向 南 本报讯 因拖欠招商银行3000余万元逾期债务无力偿还,SST新太(600728)被法院判定进入破产程序。 SST新太债权人招商银行深圳东园支行(申请人)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广州中院申请宣告公司破产还债,广州中院指定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审理该案。番禺法院于3月11日作出《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申请公司破产的请求;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SST新太进入破产程序后采取管理人管理模式,管理人将委托公司原经营团队负责管理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事务,目前公司日常经营照常进行。公司股票自3月16日停牌一天,自3月17日起恢复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为S*ST新太,自复牌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4月15日),公司股票实施停牌。 此外,SST新太第二大股东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月12日向番禺法院递交了《重整申请书》,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目前,番禺法院正依法审查番禺通信提出的重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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