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10日 05:45 |
作者: |
徐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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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中国保监会日前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快业务结构调整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人身保险行业业务结构调整的重点和方向,引导行业大力发展风险保障型、长期储蓄型业务。 《指导意见》从功能角度对人身保险产品进行进一步分类,明确业务结构调整的方向。鼓励人身保险公司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加大力度发展风险保障型产品。《指导意见》还鼓励各保险公司强化长期储蓄型人身保险产品的长期储蓄功能,规定两全保险保险期间不得短于5年,鼓励发展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两全保险。严禁通过宣传误导、降低退保费用等手段诱导消费者提前解除保险合同。此外,规定万能保险、投连险可以提供持续奖金,以鼓励消费者长期持有保单或持续交费。 《指导意见》强调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要求公司设计产品时应充分考虑本公司实际的资金运用能力,配置资产时应实现资产回报率与产品预定的投资回报率相匹配。 (徐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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