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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锌业:诉讼进展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4日 18:25 | 作者:
*ST锌业近日收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辽民二初字第42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龙港支行;第一被告: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辽民二初字第42号判决予以公告。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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