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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锌业: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司法冻结

    近日*ST锌业接到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通知:
    由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与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辽民二初字第50号裁定,司法轮候冻结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369,927,307股,冻结日期为2012年12月24日,轮候期限24个月。
    上述司法冻结已于近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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