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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锌业:诉讼公告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5日 19:10 | 作者:
*ST锌业近日收到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诉锌业股份借款合同纠纷的民事起诉状。
原告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第一被告为: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为: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偿还原告贷款人民币合计8293.7008万元。 2.请求法院判令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3.请求判令以第一被告名下已抵押给原告的土地及房产在对其进行拍卖、作价后,在贷款本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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