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1年6月,冀中能源的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近日,冀中能源收到冀中集团转来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转让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务院国资委经过审核后统一了冀中能源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计价基准日和资产评估基准日,通过重新计算,由原来需转让6,600万股变更为转让6,526.5975万股给信达公司。目前,股权转让手续正在办理之中。转让完成后,信达公司持有公司6,526.59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冀中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68.31%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