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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06日 2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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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7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11)内民破字第1-1号,裁定对*ST 方向进行重整。2010年12月30日内江中院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11)内民破字第1-1号,指定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并确定了清算组成员。2011年6月16日,内江中院作出(2011)内民破字第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目前,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1年12月6日公司与四川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协议,定于2011年12月14日上午10时在内江市内江宾馆一楼会议室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开拍卖: 一、内江市东兴?木镇光荣村二社生产用房,总面积63353.86平方米,构筑物4050平方米,工业土地152160.97平方米。 二、四川峨眉柴油机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共计798台/套。 三、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四川峨眉柴油机有限公司、四川方向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的100%长期股权;注册号为第153445号峨眉(峨眉牌EMEIPAI)注册商标和第1538966号峨眉注册商标。 四、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四川峨眉柴油机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人民币127213164.14元。 五、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方向科技园的房产面积8438.57平方米,工业土地139832.33平方米、雕塑。 六、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内江峨柴鸿翔机械有限公司35%的长期股权。 具体公告详见四川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2月7日在《内江日报》发布的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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