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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ST科健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自2010年4月28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科健”变更为“*ST科健”,股票涨跌幅限制为5%。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意见对公司2010年度净利润为正无影响),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10年度合并净利润为46,781,290.07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为-1,202,024,578.4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9及13.3.1条之有关规定,公司已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因公司2010年度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为负值且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仍存在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对公司股票交易撤消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是否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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