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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7月05日 2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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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广传媒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由全资子公司华丰达有线网络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保定百世开利有线广播电视综合信息网络有限公司49%股权。 董事会决议公告后,6月7日、8日、16日和7月5日,《证券日报》连续刊登记者郑大红撰写的《电广传媒斥资亿元收购外商股权 标的资产去年仅赚67万》、《电广传媒亿元收购微利企业》、《电广传媒收购资产疑云重重 百世开利股权三倒手》、《收购瑕疵资产迷雾重重 电广传媒避之不谈》等文章,对该收购事项进行质疑,指出:本次收购“背后有可能有利益输出”、“由于资不抵债,百世开利集团51%的中方股权资产和3万平米的办公楼于2009年开始在河北产权交易中心债权资产处置,并在河北省高院挂牌拍卖,并委托承德中院强制执行”、“既然百世开利51%的股权已经挂挂牌拍卖,那么,对于电广传媒为什么要收购这家资产有瑕疵的公司呢?” 经核实,公司针对上述媒体报道说明如下: 1、本次收购之前,保定公司由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Broadway Offshore Limited持股49%。公司此次收购的是Broadway Offshore Limited持有的49%股权,而非报道中所提到的“百世开利集团51%的股权”。报道中提到的巨额负债,以及在河北省高院进行挂牌拍卖的股权和3万平方米房产都与保定公司没有关联,对公司的本次收购及保定公司未来运作也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2、该项目经过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可行性论证,履行了各项审批程序,遵循了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项目的操作科学、严谨、规范。定价是建立在详细调查、认真分析、严谨论证、反复商谈、参考专业评估机构做出的价值判断的基础上的。 3、公司本次收购着眼的是公司战略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保定公司目前效益欠佳,主要原因在于近年网络改造、数字电视转换投入较大、折旧摊销金额大而且集中所致,公司认可该项目的区位优势和价值,预期其未来将有较好的发展空间。 4、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况。相关媒体记者没有对公司上述投资事项进行深入了解,未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采访和对相关事实进行核实,对传媒产业特性了解并不透彻;相关报道主要基于主观分析和判断所作出,混淆了本次收购的实质,存在重大误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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