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珠海港于2011年7月1日收到第一大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市属国有股权的通知》。 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同意,拟将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持有公司的23,407,041股股份、及纺织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冠华轻纺总公司持有公司的6,468,000股股份,合计29,875,0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66%)无偿划转给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本次股权划转前,珠海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6,568,1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上述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珠海港集团将持有公司股份86,443,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6%,仍然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珠海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本划转完成后,纺织集团和冠华轻纺总公司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市属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尚需获得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