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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19日 2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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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7日,*ST 方向被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11)内民破字第1-1号,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的破产重整工作在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成立了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进行了相关债权申报,公司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了资产审计与评估、重整计划草案起草等破产重整的有关工作。截止本公告日,重整计划草案已制作完成。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1年5月6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审议表决,现将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6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 三、会议议题:审议《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四、与会人员:公司债权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工会代表。 五、其他注意事项 债权人出席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委托人在特别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授权代理人行使对《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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