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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08日 1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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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7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11)内民破字第1-1号,裁定对*ST 方向进行重整。2010年12月30日内江中院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11)内民破字第1-1号,指定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并确定了清算组成员。2011年1月10日内江中院根据公司申请,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11)内民破字第1-3号,决定准许债务人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11年元月11日上午,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内江中院第一审判庭召开,会上管理人通报了债权申报结果并对相关事项作具体说明。 目前公司管理人正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资产评估、方案设计等破产重整的有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公司已被依法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本次重整不成功,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因此,公司存在重整不成功而被宣告破产从而退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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