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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德发展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永华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西王集团和山东永华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进行了质押。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鉴于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西王集团发行中期票据提供担保,根据协议,西王集团及山东永华为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1、西王集团将其所持公司股份52,683,621股,质押给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1.96%,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1月31日。股权质押期限自2011年1月31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上述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2、山东永华将其所持公司股份12,700,000股,质押给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0.12%,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1月31日。股权质押期限自2011年1月31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上述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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