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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31日,紫光古汉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衡阳市国资委于2008年2月29日以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15,800,000股质押给衡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衡阳市国资委于2010年12月29日解除上述15,800,000股股权质押。 衡阳市国资委将所持公司8,0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衡阳市国资委目前共持有公司股份为34,477,4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6.98%)继续质押给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质押手续已于2010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本次股权质押后,衡阳市国资委用于质押的股份数量为8,000,000股,占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额的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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