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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344号)核准,燕京啤酒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1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余额112,000万元已由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1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153号《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其中有11,000万元是以自有资金进行的先期投入,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进行的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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