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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18日 17:2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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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44号文核准,燕京啤酒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1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00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余额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1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153号《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现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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