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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06日 19:5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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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的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于2010年7月12日至7月15日对河北钢铁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近日作出了《关于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公司就存在的如下问题进行改正: 一、规范运作 二、独立性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财务 五、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提出的上述问题,将在30日内针对这些问题作出详细说明,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向河北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报告经河北证监局审阅无异议后,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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