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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持有50.01%权益之子公司--中集莱佛士海工(新加坡)有限公司(以前公司名称为“烟台莱佛士造船有限公司”),计划以每两股配一股的比例,发售136,782,500股可弃权、非包销附加股,每股附加股配股价为0.735美元。中集莱佛士的新股发行总收入约为1.005亿美元。 中集莱佛士通过配售新股募集资金,主要目的是改善现有的船厂基础设施和建造新船厂、加强资产负债结构以及为未来的投资及营运提供资金。 以中集莱佛士公告发布日(2010年7月5日)已发行的股票总股数273,565,000股为配股基础,并假设公告之后和股权登记日之前没有新的股票发行,共计136,782,500股股票将被配发及发行。 截至配股公告日(2010年7月5日),中集海工控股有限公司直接与间接持有中集莱佛士81.96%的已发行股份。公司持有中集海工控股60.02%股份。 中集海工控股于2010年7月5日给予中集莱佛士与配股权相关的不可撤销承诺,该承诺规定中集海工控股承诺接受配股的所有股份,也申购未分配或未被申购的多余股份。中集海工控股在多余股份的分配上按优先次序排在最后。 基于上述不可撤销承诺,公司作为中集莱佛士控股股东,最低将认购配股发行股份的50.01%,出资金额约为50,267,569美元;如果中集莱佛士其他小股东拒绝或放弃配股权,公司最多将认购配股发行股份的68.05%,出资金额约为68,414,161美元。 此项出资将不会对公司2010年负债状况带来特别影响。预计增资完成后,将有可能增加公司在中集莱佛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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