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证券:核准设立宏源证券“金之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1日 18:1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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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宏源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宏源证券“金之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10号),核准公司设立宏源证券“金之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计划类型为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为8年。计划推广期间募集资金规模上限为60亿份,计划存续期募集规模上限为80亿份。 公司为计划的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计划的托管人,公司、建设银行为计划的推广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计划的份额登记机构。 公司将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合规启动计划的推广工作,并开展投资管理和后续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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