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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30日 1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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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6日,中南建设与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南通总承包股权收益权买卖合同,新时代信托公司通过受让南通总承包公司股权收益权,向公司提供资金6亿元。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36个月。在此期限内,新时代信托享有南通总承包公司股权收益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收益权),即享有该公司股息、分红和股权依法处置后的收益权。 公司按约定将于标的股权收益权转让后满33个月和满36个月分两次收购目标股权收益权,两次收购价格各为信托金额总额的一半。在信托期限内,公司将按季向新时代信托支付收购溢价,每年度应支付收购溢价=信托资金总额*10%。 提前收购条件:在转让价款划付乙方指定账户满12个月后,公司可一次性提前收购目标公司股权收益权。 担保情况:(1)公司以南通总承包公司股权为公司按期履行收购义务提供质押担保。若公司到期不能履行收购义务,则新时代信托有权对南通总承包公司股权进行处置;(2)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公司限售股股票为公司按期履行收购义务提供无偿质押担保;(3)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按期履行收购义务提供无偿信用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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