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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铸管与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兴铸管(新疆)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0日签署了《关于新兴铸管(新疆)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及新疆国际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之重组协议》的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2009年11月26日签署的《重组协议》的补充,在《重组协议》生效同时生效,与《重组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同时,相关方还签署了《关于新兴铸管(新疆)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之出资协议》和《关于新疆国际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以上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各方认可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对铸管资源及煤焦化的资产评估结果。在此基础上,协商确认铸管资源原股东权益价格为人民币20,000万元;协商确认煤焦化百分之百股权价格为人民币146,000万元。 以此为作价基础,各方对铸管资源新增出资数额为:铸管股份以人民币货币32,000万元出资,出资完成后,拥有铸管资源之40%的股权;铸管集团以人民币货币8,000新增出资,新增出资完成后,拥有铸管资源之30%的股权;国际实业以所持有煤焦化之13.7%的股权(评估价值为20,000万元)新增出资,新增出资完成后,国际实业持有铸管资源之30%的股权。铸管资源购买国际实业所持煤焦化其余86.3%的股权。该部分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6,000万元。上述股权出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铸管资源持有煤焦化百分之百股权。 关于公司签署《重组协议》的有关详情,请参看公司于2010年1月8日刊登的《关于增资控股铸管资源公司关联交易并重组国际实业所属煤焦化公司的提示公告》。 本次增资铸管资源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须履行董事会审批等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本次交易中的收购国际煤焦化公司交易属于国际实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尚需获得国际实业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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