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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电脑曾于2010年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中提到有关冠捷科技股份购买协议、新发认购股份、华电有限公司(简称华电香港)及MITSUI&CO.,LTD.(简称三井)可能提出强制性有条件现金收购建议等事宜。 日前,冠捷科技就前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刊发了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一份于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订立的股份购买协议,飞利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同意向华电香港出售及转让200,000,000股(相当于冠捷科技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约9.47%)冠捷科技股份。该股份购买协议之所有前提条件已于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达成,而该股份购买协议将不迟于二零一零年三月九日交割完成。 股份购买协议完成后,华电香港将与公司合共持有冠捷科技774,060,000股份,相当于冠捷科技目前已发行股份的36.66%。 2、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在股份购买协议完成后,华电香港联同三井将须发出强制性有条件全面现金收购建议,以收购全部已发行冠捷科技股份(但联合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持有的冠捷科技股份以及飞利浦香港保留的冠捷科技股份除外),并取消冠捷科技所有已发行股份期权。 3、预计强制性有条件全面收购建议之相关文件将于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或以前寄发给冠捷科技的独立股东及股份期权持有人,并供其债务持有人参考。 有关冠捷科技的股份购买协议、新发认购股份、强制性有条件收购建议等事项的详情,请见******中冠捷科技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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