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发展: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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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04日 2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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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川发展于2010年3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10]1 号)--《关于对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秦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2006年12月至2009年12月进行证券投资和交易,但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有关规定。要求公司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改正,并于2010年3月5日前向陕西证监局提交整改计划书。 经公司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初步核查,秦隆公司累计投入资金为2300万元。其中2006年12月投入750万元,2007年3月投入680万元(2007年12月划回30万元),2009年1月投入900万元。各年度收益情况为:2007年度投资收益565.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4.06%;2008年度投资收益-898.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2.23%;2009年度投资收益544.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7.28%。 2007年度、2008年度相关金额已达到应当及时披露的标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该调整主要涉及到2007年度、2008年度及2009年半年度的财务报告。公司将对更正后的定期报告及时进行披露。 受此调整事项的影响,公司2009年年报披露时间推迟至201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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