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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华闻传媒现就其第一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冻结事项进行公告如下: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上海新华闻持有的公司77,258,666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68%)解除了司法冻结。 2010年2月9日,上海新华闻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5,0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84%)限售流通股用于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乡支行申请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登记手续于2010年2月9日办理完毕,质押冻结期限从2010年2月9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截止2010年2月10日, 上海新华闻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276,178,570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31%)中的183,953,81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3.52%)被冻结。其中:限售流通股80,0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88%)用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借款提供担保而被质押冻结;无限售流通股70,0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15%)和限售流通股25,0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84%)用于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乡支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而被质押冻结;无限售流通股8,953,81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66%)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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