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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与债权人借款合同纠纷公证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将华闻传媒第一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华闻传媒77,258,666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68%)执行司法冻结,其中70,0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15%)于2009年10月29日已用于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乡支行申请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而被质押冻结。另外,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还将上海新华闻持有的公司8,953,81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66%)无限售流通股进行司法轮侯冻结。 2009年12月24日,上海新华闻办理了其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89,966,08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3.97%)的解除质押冻结手续,同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也解除了其中限售流通股134,69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9.90%)的司法冻结;另外,无限售流通股8,953,81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66%)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解除司法冻结后,因该8,953,817股原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轮侯冻结而继续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同日,上海新华闻将其所持有的公司80,0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88%)限售流通股用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申请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登记手续于2009年12月24日办理完毕,质押冻结期限从2009年12月24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截止2009年12月24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276,178,57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31%)中的166,212,483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2.22%)被冻结。其中:限售流通股80,0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88%)用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借款提供担保而被质押冻结;无限售流通股70,0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15%)用于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乡支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而被质押冻结,并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无限售流通股16,212,483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19%)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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