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15日 22:23 |
作者: |
|
| |
2007年6月13日,*ST 铜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治理专项活动指定信息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在治理中存在“公司资产未过户的情形”,该资产为公司经营资产的附着地,无法割离,长期以来由公司管理,但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公司于2007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治理专项活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在整改报告中承诺:“在公司股票成功恢复上市后三个月内,即可办理完成土地资产过户手续”。 2009年12月29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土地资产过户手续,取得了“白国用(2009)第226号土地使用证”。至此,公司在专项治理持续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毕。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