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解冻清单》显示,北京大地花园酒店将质押给浙江金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7,000,000股(占*ST 铜城总股本的17.17%)股权全部解除了质押,解除质押的相关登记手续已于2009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二、2009年10月24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地花园酒店与北京兴业玉海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根据协议北京大地花园酒店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3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7%)股权转让给北京兴业玉海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显示,本次转让股权的过户手续已于2009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至此,北京兴业玉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37,000,000股,持股比例为17.17%,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地花园酒店仍持有公司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股权,全部于2007年12月26日质押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 同时,根据北京兴业玉海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因其控股股东北京锦绣大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由浙江金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其提供一亿元的资金支持,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兴业玉海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的37,000,00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7.17%)质押给浙江金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质押担保。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书》显示,上述质押的相关登记手续已于2009年11月13日办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