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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丹化管理人已于2009年11月11日公告了关于2009年11月27日召开出资人会议的通知。现将丹东化纤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告如下: 1、以丹东化纤现有总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按10:1.3的比例每10股转增1.3股,共计转增50,700,000股。转增后,丹东化纤总股本将由390,000,000股增至440,700,000股。 2、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让渡其所持丹东化纤股份的40%(57,686,578股,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和让渡股份共计108,386,578股,全部用于按丹东化纤重整计划草案的规定清偿相关债权。 在丹东化纤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表决通过本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且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丹东化纤才可能避免破产清算。同时,丹东化纤将通过引入重组方进行资产重组,恢复生产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早日实现恢复上市的目标,切实保障丹东化纤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公司管理人恳请全体股东支持丹东化纤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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