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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丹化:破产重整进程
来源 巨潮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09年11月12日 19:01 作者
      *ST 丹化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启动了债权申报及审查工作;同时,其它与公司重整相关的工作正在进行中。2009年7月9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丹东中院四楼第五法庭顺利召开。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09年11月27日上午9时在丹东中院四楼第五法庭召开。
    经管理人申请,丹东中院于2009年11月10日以(2009)丹民三破字第2-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丹东化纤重整期限延长至2010年2月13日。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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