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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29日 19:2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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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生化正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补充提交有关文件函的要求准备材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已取得如下进展: 1、2009年4月9日,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宜府办抄字(2009)56号,批准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履行《转让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 2、2009年4月17日,相关债权银行宜春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出具了《关于债务确认及同意债务转移的通知函》,2009年4月24日中国银行出具了《关于债务确认及同意债务转移的通知函》,确认了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权人负有的债务本息,转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承接。 目前正在办理资产过户相关手续。 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如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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