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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丹化: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关事项
来源 巨潮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09年05月15日 20:01 作者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丹东化纤工业沿江开发区进出口公司的申请,于2009年5月13日裁定受理对*ST 丹化重整。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09年7月9日上午9时在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第五法庭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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