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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丹化:递交恢复上市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 巨潮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09年05月08日 19:36 作者
      *ST 丹化于2009年4月30日披露了2008年年度报告,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京信审字(2009)第1119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显示,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902万元。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符合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并于2009年5月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恢复上市的书面申请。根据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上市公司提交的恢复上市申请文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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