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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3月23日印发的批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注销涉及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变更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本次长沙建机院清算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仍为152,100万股,原长沙建机院持有的公司63,671.1894万股股份变更为:湖南省国资委持有38,011.7万股,占总股本的24.99%;长沙合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1,486.2826万股,占总股本的7.55%;长沙一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7,615.0743万股,占总股本的5.01%;智真国际有限公司持有5,093.6952万股,占总股本的3.35%;湖南省土地资本经营有限公司持有1,464.4373万股,占总股本的0.96%。 上述股东中:长沙合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长沙一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智真国际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二大股东佳卓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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