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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7日、18日,华天酒店控股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卖出公司股票1,835,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平均价格为10.44元/股。公司年报原预约披露时间为2009年4月27日,后提前至2009年4月3日披露。华天集团相关工作人员未能及时知晓公司年报提前披露事项,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第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华天集团对此诚恳道歉,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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