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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

    福建金森于2012年12月1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7516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32%)将其持有的公司21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了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上述质押已于2012年12月12日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2年12月12日起至2015年12月11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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