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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

    福建金森于2012年12月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7516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32%)将其持有的公司27736000股股份质押给了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质押已于2012年12月7日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2年12月7日起至2015年12月6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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