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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化学: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事宜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6日 21:32 | 作者:
中泰化学于2012年11月16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新国资产权【2012】492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向不超过10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71,839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50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设中泰化学阜康工业园12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0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循环经济项目(二期)即8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6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 二、同意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认购股份不少于中泰化学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10%,不超过中泰化学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20%(如果其他发行对象拟认购数量将超过中泰集团控制的股份数时,中泰集团认购数量可以超出该范围)。在中泰化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过程中,中泰集团应确保中泰化学的实际控制权不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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