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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6日 20:41 | 作者:
根据有关规定,2012年8月7日普利特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决定将“年产5万吨汽车用高性能低气味低散发聚丙烯(PP)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年产能7千吨”改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建设,实施地点改为浙江省嘉兴市工业园区内,涉及变更募集资金1500万元;将“高性能聚碳酸酯(PC)塑料合金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年产能3千吨”改由普利特新材料实施,实施地点改为浙江省嘉兴市工业园区内,涉及变更募集资金1500万元;将“通用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高性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年产能1万吨”改由普利特新材料实施,实施地点改为浙江省嘉兴市工业园区内,涉及变更募集资金3000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连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分行、普利特新材料于2012年9月6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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