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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9月5日,长青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建设研发中心大楼和总部行政办公楼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2,000万元在江苏省江都市开发区建都路西侧、舜天路北侧建设15600平方米的研发中心大楼和13400平方米的总部行政办公楼。截止目前本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73.61万元。
    为了便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拟将本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1,226.39万元从现存储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支行营业部转出,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支行新增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建设研发中心大楼和总部行政办公楼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连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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